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门卫(保卫)在日常管理中应负的责任如下:
1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纪律严明,保障有力,文明执法。
2学生在校时间出校门必须出示请假条,教师必须登记学生外出时间、事由;门卫做好学生的仪表检查,并令其改正(学生)。仪表不端者谢绝入内,外来人员须登记,进出须问清细节,认真执行过问制。
3、学生家长及亲属来校找人必须先填写登记单(督促填好各项内容并检查有效证件),下课时间方可进入(对仪表不端庄及形迹可疑人员不轻易放入校园)。
4、对校内外与学校有关的偶发事件应作为第一责任人及时赶到现场用正确的方法制止、处理并第一时间汇报学校。
5、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及职务之便,做出违反校纪校规,违法乱纪的事情。
6、及时开关门。
7、严禁外来人员进校滋事,扰乱学校秩序,禁止学生想围墙外买物品。
8、没指示过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指导经指示进入学校的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不的影响学校教学活动。
9、从校内拿走重大物件及教学用具,必须出示班主任和学校证明,门卫方可放行,不合手续的,门卫有权扣留。
10、不允许在校内、校门前和两侧摆摊设点及堆放杂物。
11、节假日照常做好学校保卫巡查工作,巡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作出正确的处理,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汇报到学校。
12、以上条款,门卫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若有失职而造成学校严重损害的要负全部责任,有突出贡献的(抓住小偷,发现并制止学校安全防患等)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红星中学政教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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